109學年度補助原住民族社團計畫經費申請實施計畫,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44738A號函辦理。
二、每學年每校以申請一個社團為原則,每學年最高新台幣六萬元。
三、申請步驟及流程如下:
(一)請欲申請學校擬訂原住民族社團計畫及經費概算表,至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社團推廣網站(網址:163.17.37.13/apply)提出申請。
(二)請學校於填妥資料後,下載、輸出相關表件,經核章後,檢具「原住民族社團計畫經費申請表」及計畫1式2份並於109年5月15日(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逕寄送至本市教育局(寄件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教育局課程發展科原住民族教育中心 吳靜宜老師收,信封袋請註明:109學年度○○﹝學校名稱﹞原住民族社團計畫),俾彙整辦理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