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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私立國小學生組由各校統一送件:學生類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教師組除外,教師組可以自行寄送)
二、各校應徵件數:各校各類各組以 30 件為限。
三、每人件數上限:徵文類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作者為 1 人(指導教師亦為 1 人),每人至多參加 2 類。徵圖類每人限送作品 1 件。
四、作品規格:
(一)徵文:以 A4 紙張打字,字形以標楷體 14 號為主,直式橫書。
(二)徵圖:一般圖畫紙 4 開大小,使用畫材不拘。
五、送件應繳資料:
(一)徵文:將作品原稿、報名表及同意授權切結書(附件 1 )依序裝訂,作品內不得書寫校名、姓名,入選作品,另行通知寄送電子檔。
(二)徵圖:直接將報名表、同意授權切結書(附件 2 )黏貼於作品背面,作品內容不得書寫校名、姓名。
(三)參賽作品清冊(附件 3):統計徵文與徵圖參賽總件數,逐級核章後,連同上述 1.徵文與 2.徵圖之規定表件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