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工作之複檢及追蹤矯治優待方案
旨揭複檢及追蹤矯治之優惠方案說明如下:
(一)各學檢分區承包醫院優惠方案
1、對象:各分區學校受檢後需複檢之學生。
2、作法:
(1)請通知家長於接獲「學檢結果通知單」後1個月內,依學檢分區前往各區承包醫院及其指定醫院、
公立醫院、衛生所群體醫療中心及各學檢分區之健保診所等進行複檢與矯治。
(2)複檢費用(至少2次)由承包醫院支付,其餘各學檢分區承包醫院之學生複檢矯治優惠方案內容,詳如附件1。
(二)本市醫療院所參與旨揭複檢及追蹤矯治優惠方案
1、對象:對象:全市各校受檢後需複檢之學生。
2、作法:
(1)持「學檢結果通知單」至參與本方案之醫療院所(如附件2)。
(2)享有一次免掛號費複檢優惠。(以健保給付項目為限,自費項目不列入)
四、辦理期程:108年10月至108年12月。
五、檢附各學檢分區承包醫院之複檢與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