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局來文(110 年 8 月 20 日南市教專字第 110096315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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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貴校所送 110 學年度課程計畫(含特殊班、藝術才能班、體育班)一案,同意備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總綱」暨本市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備查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已檢覈完竣,請貴校確實依通過備查之課程計畫進行教學活動,並落實教學正常化。
三、為協助教師教學與改善學生學習,學校課程之設計、實施與效果,請依課程評鑑計畫內容進行,並留存相關資訊供教師自我檢視與社群專業對話。
四、另依教育部考核項目,本局將結合 110 學年度策略聯盟工作圈計畫,針對各校彈性學習課程內容落實進行抽查檢視,請將貴校課程計畫網址連結(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XXXXXX , XXXXXX 為學校之教育部代碼),放置於貴校首頁明顯處,俾利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