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民小學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設置與人員進 用辦法」。 (二)臺南市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 理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三)中華民國年月日南市教特二字第號函「本市年度月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用人單位: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民小學輔導室。
三、徵才職務:臨僱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1名,依教育局核定經費聘任。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
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五、資格限制:
(一)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另符合身心障礙者服
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亦可擔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二)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一般生學生家長優先遴選。
(三)身心健康且無法定傳染疾病。
六、薪 資:以鐘點費方式支應,基本工資每小時 160元計(勞健保、勞退金依法辦
理),依市府核定時數和金額,由學校彈性調整上班時間,每天服務不超過 8小
時。
七、任用期間: 110年 2月 18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16 日止。
八、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九、報名應備文件:
(一)求職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列印)。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置於求職報名表後)。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報名時驗證後歸還)。
十、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求職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文
件,自 109年 12月 28 日(星期一)起至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民小學輔導室(地
址: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一段 703巷 80號)親自繳交相關文件(送件資料恕不寄
還),不接受通訊報名,期限至 110年 01月 06 日(星期三)下午 04 : 00 止,逾時
無效。
十一、遴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為 01月 08日(星期五)
下午 2時。
十二、錄取與分發:
依徵才類職缺擇優錄取,並擇優錄取備取 1-2名,依序遞補候用。 錄取名單於
110年 01月 11日(星期一) 12 : 00 前公佈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當事人。
十三、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
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
表」。
(二)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人
員應於接 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
遞補。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
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五)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六)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四、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輔導室,電話 06-2460334#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