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4月30日或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辦理。
.倘家長有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求,請協助轉知表件及相關消息,或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nonschool.tn.edu.tw/)參閱。
.各校收齊申請資料後,於108年5月3日(星期五)前寄(送)達承辦學校隆田國小(72041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127號-總務處收),俾利憑辦後續審議事宜。倘有相關疑義,請洽隆田國小黃小姐,電話:06-579104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