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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課綱辦公室公告.
| 標題:本市辦理 109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體研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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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培訓教師專業發展時間方案公開授課回饋人員。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如下:
四、請各校鼓勵下列教師參與初階培訓實體研習:
五、報名方式:請逕至本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系統報名。 六、參加本研習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學習護照登錄研習時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