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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3 月 11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90228102 號函辦理:
2.有關 109 年度他縣市介聘本市之規定如下:
(1)本市教師之相關介聘事宜,依課程發展科之相關規定辦理。(網址: 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 )
(2)他縣市介聘至本市之專任輔導教師,不得轉任任何教師職務。
(3)本市 7 所實驗學校之相關內容依各校辦理。
109 學年度本市國小.幼兒園教師外縣介聘日程表及相關表件,請擬參加【外縣市】介聘作業之教師下載參閱並密切注意作業日期。
一、依教育局課發科 109 年 3 月 9 日第 155537 公告辦理。
二、外縣市介聘作業(主辦學校金城國中)
三、 109/04/21~109/04/30 上網填報資料(網址: http://tasweb.kh.edu.tw/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