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公告編號 260122 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支援教育局業務,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為 114 學年度(114 年 8 月 1 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四、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
永華或民治市政中心、特教中心(新興國中內)、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永福國小內)、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進學國小內)及資賦優異資源中心(進學國小內)若干名。
五、工作項目: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報名表,於 114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前將核章後掃描檔及 EXCEL 檔寄至承辦人黃小姐信箱 bochan@tn.edu.tw 。將個別通知,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倘有疑問,請來電洽詢教育局特幼教育科黃小姐,電話: 2991111 分機 7849 ,網電: 997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