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第 1 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三次招考〉
壹、 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8/8/26教育局公告編號 146276 號。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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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正取名額 |
備取 名額 |
授課節數與服務內容 |
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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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代理 (合理編制增缺)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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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錄取隔日起至 109年 07 月 01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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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甄試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酌減或取消。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 (四)若國教署停止補助,則編制外代理教師亦隨本計畫停止補助而結束聘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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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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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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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08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08 時至 108年 09月 03 日(星期二)下午 04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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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09月 05 日(星期四)上午 08 時至 108年 09月 06 日(星期五)下午 04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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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09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 08 時至 108年 09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04 時 |
二、公告方式:本校網站(http://www.ac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index.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三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www.aces.tn.edu.tw/)公告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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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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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8年 08月 30 日(星期五) 上午 8 時至 108 年 09 月 03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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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8年 09月 05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08 年 09 月 06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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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8年 09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108 年 09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報名地點:安慶國小教務處
電話: 06-2460334#1701 校址: 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一段 703 巷 80 號
三、聯絡人:教務處嚴主任
四、應繳交文件:【(二)~(四)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一)報名表 1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報名方式:
(一)請務必先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index.aspx)登錄資料。
(二)於上開報名時間內檢同書面資料、相關證件親送(請配合本校上班時間),或掛號寄達本校教務處(採本方式者甄選當日檢查正本)。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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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 報名資格 |
2.符合上列應具備條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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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 報名資格 |
2.符合上列應具備條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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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2.符合上列應具備條件之一。 |
陸、甄選日期與地點
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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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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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8年 09月 0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起(請於上午 8 時 40 分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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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8年 09月 0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0 分起(請於上午 8 時 40 分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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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8年 09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0 分起(請於上午 8 時 40 分至教務處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排球教學。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第 9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
三、於試教完竣後隨即舉行口試。
四、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8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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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09月 04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http:// http://www.aces.tn.edu.tw/)及臺南市教育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並通知甄選結果名單內之人員,統一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審查時間詳見甄選結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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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09月 09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http:// http://www.aces.tn.edu.tw/)及臺南市教育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並通知甄選結果名單內之人員,統一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審查時間詳見甄選結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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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09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http:// http://www.aces.tn.edu.tw/)及臺南市教育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並通知甄選結果名單內之人員,統一參加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審查時間詳見甄選結果公告)。 |
二、成績通知:甄選當日下午 4時以前以電話通知正(備)取人員(正取人員請於隔日上午 8 時前至校參加教評會審查;如遇正取人員逾時未到校,則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參加教評會審查)。
三、錄取名單公告:
(一)符合甄選結果名單內之人員,應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並公告錄取名單。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依學校通知時間為主)。
四、成績複查:
(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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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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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09月 04 日(星期三)下午 6 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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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09月 09 日(星期一)下午 6 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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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09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6 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www.ac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2460334#1701-1703 (教務處) 信箱:babyting0719@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2460334#1701-1703(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 06-2460334#1701-1703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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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 (學校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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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資料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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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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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齡 |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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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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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手機: 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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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類別 |
體育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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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 |
類別: |
登記年月: 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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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1 大學 學院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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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學 學院 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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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自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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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 (經歷) |
編號 |
服務學校 |
任職期間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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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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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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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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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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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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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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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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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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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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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
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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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獎勵 事蹟 (條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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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人 切 結 簽 章 |
本人切結以下各點: 1.本人「無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 2.本人「無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之情事」。 3.本人「無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之情事」。 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解聘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申請人切結簽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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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件 名 稱 【由學校人員查填】 |
項目 |
文件名稱 |
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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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報名表 1份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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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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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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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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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臺南市 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之成績單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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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大小 5 頁以內)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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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 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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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
審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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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 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安慶國民
小學 108學年度體育代理教師甄試報名,現全委託代為辦理報名手續,並保證絕無異議。
此致
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委員會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受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註: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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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體育長期代理教師甄試,聘期自正式錄取隔日至 109年 7 月 01 日,經錄取報到後,需服務期滿,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此致
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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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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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