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高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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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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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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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12 月 31 日府民秘字第 1091615026B 號書函辦理。
二、配合旨揭作業要點修正,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數位學生證(學生卡)停止發行新卡。
三、原已持有之學生卡仍享有相關優惠及功能至學生就讀之教育階段結束(例如: 109 學年入學之國小新生,其可使用年限至其國小畢業之 114 學年度);遺失補發部分,可自行上一卡通官網申請補發或是到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詢問協助辦理。
四、檢附本府書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