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一、依據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114 年 1 月 21 日 114 英檢二字第 000000000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全民英檢 i 學網」( GEPT iPrep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LTTC )合作推出,旨揭平台提供分級聽力、閱讀測驗以及口說、寫作任務,依「全民英檢」測驗標準由 AI 自動評分,並標註 CEFR 級數,同時提供分數與個人化回饋,協助考生自我精進英語能力。
三、相關訊息請上網搜尋「GEPT iPrep」或逕至旨揭網站( https://prep.gept.org.tw/ ) 查詢。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教育局公告 255265 號。
二、應徵資格:
(一)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調用局,報到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四、工作地點: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北區成功國中內)
五、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址: https://tscc.tn.edu.tw/
六、工作內容:學生輔導行政相關業務。
七、調用人數: 1 名。
八、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 觀看完整文章
一、 依據教育局公告 254326 號辦理。
二、 應徴資格:
(一) 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 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 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 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教育局,調用半年(自 114 年 2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四、 工作地點:臺南市政府體育局(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
五、 工作項目:
(一) 本市社會及學校體育業務。
(二) 國內綜合型賽會業務協辦。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調用人數: 8 位。
七、 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局政風室 253860 號公告辦理。
二、為落實市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本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之人員登錄報備。
一、 114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契約簽訂前:教師於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該項費用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目下支應。
(二)契約簽訂後:自教育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後(屆時將另案函知)應向受託單位申請支持服務,所需費用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前開自行至合格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之教師如有補助時數尚未用盡者亦同。
二、申請諮商輔導之教師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登記。
一、依據教育局特幼科 253368 號公告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支援教育局業務,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為 113 學年度(報到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四、工作地點及調用人數: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新興國中內)2 名;工作內容:辦理特殊教育相關業務等。
五、報名方式:有意願者填具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