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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局資訊中心 109 年 3 月 3 日人事室公告第 155616 號辦理。
二、重申教育局所屬各機關學校(園)教職員工差假事項,請確依教師請假規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如未辦請假、公假或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舉例違規樣態如下:
(一)上班時間未辦理請假手續,外出辦理私事或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二)下班後申請加班,於加班時間內外出用餐或從事非公務之行為。
(三)請假有虛偽情事,如申請家庭照顧假或病假等卻進行國內外旅遊等從事與假別不符之事務。
三、請同仁遵守辦公紀律,不得有以上違規之情事,...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臺南市政府 109 年 2 月 12 日府人考字第 1090202874 號函辦理。
二、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第 10 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同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本法第 10 條公務人員對於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行使之規定,包括提案或不提案、連署或不連署之行為。」
三、次依中立法第 9 條規定:「(第 1 項)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9 年 1 月 22 日府人考字第 1090149974 號函辦理。
二、由於中國大陸武漢市近期發生肺炎疫情,我國於 109 年 1 月 16 日已將武漢市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為「第二級」。如有需前往武漢或鄰近地區,應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有呼吸道症狀之患者,避免出入傳統市場或醫療院所,並做好個人手部及呼吸道衛生。返國入境時如發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 14 日內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如有上述疑似症狀,可撥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 (或 0800-001922 ),並依指示佩戴口罩就醫,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群聚情形等資訊,以利及時診斷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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